“三化”促“三新” 推动检察听证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1-12-01 17:22:33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自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工作以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高位谋划,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紧紧围绕“民生”诉求,把检察听证工作作为聚焦“民意”听“民声”主渠道,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深入落实司法为民,努力化解群众的涉诉纠纷,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检察听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共组织公开听证案件94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件、拟不起诉案件90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件、公益诉讼案件1件。检察长、副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5场33件。参与听证的案件均达到了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效果。


  “规范化”程序让检察听证成为司法办案“新常态”

  高度重视检察听证工作,通过强化繁简分流、紧密环节等举措,保证检察听证落地生效、不走形式。繁简分流,增强听证工作操作性。坚决执行朱玉检察长“把‘四大检察’中可能引起争议,有社会价值的案件全部纳入听证范围”的要求,结合案情复杂程度、审查重点、办案期限等情况,对公开听证案件进行适度分流,将事实认定或适用法律有争议等疑难复杂案件,或者有涉检信访风险的案件纳入公开听证重点案件范围。逐步形成“四大检察”听证“流程图”,增强听证工作的可操作性。紧密程序,强化听证工作程效度。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程序规范,遵循庭审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严谨性开展听证工作,使听证程序合法有序,环环相扣。经审核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的,于当日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听证公告,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听证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听证前,深度分析案件掌握争议焦点,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了解其诉求,听取相关意见明确听证重点,充分做好听证会会前准备工作。听证中,由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基本情况、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情况作全面介绍,并出示案件证据,提出审查意见,听证人员围绕案情有针对性地进行询问,独立发表听证意见。听证后,听证意见与承办检察官意见一同提交检察委员会,并作为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精细化”举措让检察听证成为彰显公正“新利器”

  做好“应听证尽听证”,用匠心办理好每个听证案件,让公平正义“可信”“可触”。精准听证,让公平正义“可信”。要求办案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就案件事实、在卷证据、法律适用、办案的“三个效果”等方面与听证人员进行充分交流论证,找到案件最佳处理方式,依法作出决定,消除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的质疑,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多元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在严格遵循检察听证规范的基础上,探索多元化的检察听证模式,关注群众的痛点难点,办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让司法温情触动人心,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长效化”成果让检察听证取得司法为民“新实效”

  高度关注检察听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等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巩固听证成效。将检察听证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相结合。通过公开听证解决“民生”切身利益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纠偏补弊。如,针对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频发现象,依据《嘉峪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细则》相关要求,梳理案件特点,结合在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现场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贯彻“民生检察”理念,邀请作为本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销售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检察听证,指出两单位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并取得共识,后向上述两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还为两单位搭建了联合执法平台,进一步保障了监督效果,目前该问题已得到全部整改。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主动听取涉案企业意见,通过公开听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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