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观察员三助力 “独角戏”变“大合唱”

发布时间:2021-12-20 21:06:14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为履行好检察机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能,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公益观察员制度,通过选任将来自基层一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记者和社区乡镇干部共56名同志吸收为公益观察员。自队伍成立以来,公益观察员充分发挥好“桥梁”作用,当好情报员、宣传员、监督员,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16件。对符合条件的3件线索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1件,2件尚在整改期。

  紧贴人民群众,助力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前哨”的作用

  公益观察员是检察机关紧贴人民群众、对接新时代司法需求,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智慧外脑”。公益观察员活跃在为人民服务第一线,且大多数热衷公益事业,在案件线索发现上积极活跃。他们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生活,熟悉该区域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能及时发现身边发生的各领域案件线索,提供的线索更实、更准。公益观察员对身边损害公益违法情况的监督举报不仅是履行自身综合治理职责,同时也将公益诉讼与社会综合治理融合起来,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大局,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广泛宣传教育,助力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

  通过对公益观察员业务培训、法治宣传、案例通报、协同办案“检察开放日”等形式,让公益观察员广泛的参与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动公益观察员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法治宣传代言人,积极传播“检察声音”,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到公益诉讼中来,既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也提升了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公益、捍卫青山绿水和美丽家园的自觉性。

  持续跟踪问效,助力检察机关评估公益诉讼成效

  公益观察员的外部监督对检察机关正确实施法律具有重要作用,它可以保证执法、司法、守法等各项法律实施活动符合法律规范,可以避免和纠正执法、司法偏差,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公益观察员通过参与见证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勘验、法律文书送达,参与公益诉讼办案效果评价,向检察机关提供专门性知识咨询意见,充分发挥其参谋、咨询和监督作用,帮助和促进各项工作更加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行政机关反馈整改的,公益观察员可参与整改成效评估,跟踪确认监督成效,能够取得更佳的社会效果。经评估发现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受损公益未得到有效恢复的,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诉讼。案件办结后又反弹回潮的,公益观察员可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机关将跟进监督,确保公益保护落到实处。

  公益诉讼检察绝不是“独角戏”,而是要“大合唱”,只有获得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才能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市院将持续用好用活公益观察员队伍,与公益观察员携手同行、共赢发展,合力让公益诉讼成为蓝天、绿水、净土和舌尖安全等公益梦想的法治守护者,这场“大合唱”定会越唱越嘹亮!(许红娜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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