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徽法徽相映红 誓言夺取“双胜利” ——嘉峪关市两级法院誓夺防疫审判双胜利

发布时间:2020-03-26 14:36:51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我们正常的生活节奏,使本应欢乐祥和的2020年春节黯然失色。面对新问题、新困难,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把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作为硬性任务来抓,深度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体党员干警争当最美逆行者,他们或坚守岗位运用网络办案,或到社区战“疫”一线,将信念和担当转化成实际行动,尽显人民法院的智慧与担当,誓夺防疫审判双胜利。

上下齐心战疫情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后,全市两级法院迅速行动,各党组成员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党员干警纷纷请战,冲锋在前,坚守在战“疫”一线,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申诉信访及执行工作,及时发布《致全市法院全体党员、干警及工作人员的倡议书》《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公告》。春节假期上班后,茹作勋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检查两级法院疫情防控落实工作,严查战“疫”死角,确保每名干警、每处场所处在安全防范之中。
         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全市两级法院广大党员干警闻令而动,挺身而出,纷纷奔赴“互联共转”共建单位及所在小区,全力支援社区防疫工作。自1月29日以来,全市法院共有165名干警自愿到全市119个执勤点持续执勤值守,累计执勤1088人次,向居家隔离重点人员送生活物品100人次。志愿者们佩戴口罩,身穿“红马甲”,在各小区出入口站岗执勤,对居民小区外来车辆、出入人员做好“一测三问”及登记工作,并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居民防护意识,干警与居民众志成城,严阵以待,共同构筑最严“防疫墙”。

 

 
线上办案“不打烊”
          “现在开庭……”2月24日上午九时许,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如期开庭。与往常不同的是,这场庭审法庭现场不见“当事人”及代理人,而庭审是通过“云间”网络庭审系统进行,在嘉峪关市两级法院“建群办案”成为新时尚。3月18日下午三时,一起欠款纠纷案如期开庭。这场庭审没有在审判庭里进行,而是在一个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原、被告等5人组成的微信群里进行。
         3月12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间”网络平台审理了原告河南省洛阳高威工业控制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甘肃省玉门华事达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近2个小时的审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定被告分两期给付原告货款1133102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全部付清。此案是疫情期间调结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真是“洛阳玉门千里远,视频办案一线牵”。
          “感谢法官!感谢嘉峪关城区法院!因疫情不能外出的情况下,通过视频办案,不但解决了我公司的大问题,而且降低了诉讼成本,为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点赞!”在电子签收调解书后,洛阳高威工业控制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说。
执行工作“疫”不容辞,3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整装出发,前往玉门市对一件涉案标的2000万元的诉前财产保全案件进行了办理。
          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在抗疫期间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群聚集感染,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不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良好有序运行,全市两级法院主动作为,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及时将线下诉讼活动转移到线上,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等,做到庭审不停息、为民服务不止步,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按期实现。
           疫情期间,全市两级法院相继开展了“云间”网络视频庭审系统、微信开庭、网上立案、信函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让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切实保障其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
           据统计,2月3日至3月20日,全市两级法院通过甘肃移动微法院、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收到申请网上立案100起,依法审核通过19起;通过网络信息化开庭38件,网络调解成功20件;网上开展执行100余次,成功结案35起,各类诉讼活动均在有序进行中。

助力企业渡难关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危急时刻,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出手,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运用司法手段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中共嘉峪关市委书记李忠科作出批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对我市依法推进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望法院认真执行,依法、高效、公正的做好各类案件审理工作,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恢复正常运行,为“两高”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市两级法院在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所产生的纠纷开辟“绿色通道”的同时,对涉企未结执行案件逐一排查分类,及时回访,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供司法服务。



严惩犯罪护稳定
          疫情防控期间,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尤为重要。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全市两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各类犯罪行为,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针对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以及故意传播新冠病毒病原体、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快立快审快判,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实现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相统一,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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