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纠纷 送讲座 保驾护航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2-01-06 19:29:04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新城司法所

成功化解种植矛盾纠纷

   2021年9月,某村党支部书记向市司法局新城司法所反映,2019年年初,闫某某与该村97户村民签订子弹头辣椒种植回收合同,合同约定2019年10月回收辣椒,2019年12月底前付清货款。事后,村民依照合同上交子弹头辣椒,但闫某某却未按约定按期付清87万余元货款,经多次催要,截止2021年9月仍有57万余元未付。至此村民情绪激动,多次到村委会讨要说法,认为闫某某在欺骗他们,要求村委会出面解决此事。


      得知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即刻上门走访调查,了解纠纷涉及的合同、收购单、欠条等涉案资料。经多方核实,工作人员得知闫某某未按约定及时付款的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整个市场行情低迷;二是闫某某将辣椒送交给上游企业脱水菜厂后,对方受疫情影响货品不能及时运出,导致未能及时变现。闫某某表示他本人也在积极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偿还货款,并承诺后期将和上游企业一道,克服困难,保证2021年年底前将欠款付清。

  找到原因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研判认为,涉事双方有前期良好合作的基础,加之欠款结果的发生并非恶意所为,同时,2021年整个农产品市场活跃,产品价格平稳回款及时,解决纠纷有好的合作基础和市场保障。经和村干部商议,立即召集涉事村民代表召开专门的调解会议,村民代表对闫某某承诺的2021年年底前付清欠款表示同意,但也有村民代表认为如果春节前闫某某仍不能按期付款,到时候又该怎么解决,找谁解决。经过反复商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村民接受2021年12月底前付清货款的调解方案,为防止闫某某再一次拖延还款时间,给村民吃一颗“定心丸”,司法所积极联系市城区人民法院,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闫某某和97户村民种植回收合同纠纷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一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至此成功得到化解。

雄关街道昌盛社区

法律讲座暖人心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近日,昌盛社区联合峪苑司法所开展了“法律援助法”知识讲座,社区困难群众、居委会成员及部分社区干部职工30余人参加讲座。


        峪苑司法所所长徐冬梅为大家详细讲解了法律援助的有关制度、获得法律援助的具体条件、申请法律援助步骤以及颁布《法律援助法》的重要意义。同时用通俗易懂的案例讲解,使居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同时,社区工作人员为居民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彩页,切实让法律援助能够走入寻常百姓家。(市司法局  雄关街道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主办:中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甘公网安备 62020102000082号

Copyright © 2019-2020 甘肃法制报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19004392号-1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