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胜利司法所坚持“四到位”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8 11:06:59    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阅读量: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嘉峪关市司法局胜利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到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半年来,辖区内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05件,涉案金额2013.35万元,进行司法确认10件,纠纷都得到了合理化解,无矛盾升级情况的发生。

针对问题导向,纠纷排查到位
          按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排查的早,发现的早,控制的住,解决的好”的工作要求,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分析矛盾纠纷态势,安排各阶段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发现、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安排调处化解,确保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件件有人管、件件有回应,使辖区内矛盾纠纷得到合理处置,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提供法律保障,联合发力到位
            对在辖区内发生的影响较大或情况复杂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与社区、派出所共同商讨矛盾纠纷的处理对策,有效运用互联共转工作机制及各种平台,合力化解辖区内存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辖区稳定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进社区律师、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参与度,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法律保障,保护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强化法治意识,精准处置到位
           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针对矛盾纠纷所涉及到的问题向当事人普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用“以案说法”、“现场普法”的方式,引导纠纷当事人运用法律思维来正确对待矛盾纠纷中的利弊得失,提高纠纷当事人学法、懂法、尊法、 守法的法治意识。
营造法治氛围,普法宣传到位
           在日常普法宣传工作中,在辖区内小区、公共场所、人流密集地等开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性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引导群众在发生矛盾纠纷后主动选择人民调解来化解纠纷。同时对影响辖区稳定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营造“人人尊法学法”良好法治氛围。(李娜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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