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召开涉黑案庭审舆情事件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0-10-27 09:33:27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出庭公诉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保障诉讼活动顺利有序推进,确保公诉人出庭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两级院刑事检察部门观看了内蒙古王永明涉黑案庭审舆情事件警示教育片。
         警示教育片中内蒙古“王永明涉黑案”因起诉书出现多处错漏、庭审环节检察官应对不规范不严格、主办检察官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检察调查一度成为舆情热点,引发了广泛关注。
        会后,观看此警示教育片的检察干警纷纷表示,要以该案为鉴,检身正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强化业务能力,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全面落实好对涉黑恶案件统一实质性把关制度,实实在在把好涉黑涉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等各个关口,严防“带病”起诉;及时研究解决在出庭公诉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庭前预案,进而有针对性进行妥善合理应对。二是要强化组织原则,切实增强办案的敏感性与鉴别力。要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意识,在办理涉黑恶案件时遇有涉检舆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研判,制定详备处置方案,在办理涉黑恶案件时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自觉牢固树立案件无小事、事事联政治的办案意识。三是扎实做实做细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不断增强出庭公诉自信。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认定黑恶犯罪,把严格依法认定贯穿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诉讼环节,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真正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四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做实“三同步”工作。主动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把舆情处置的“三同步”原则贯穿于检察办案的始终,真正做到同步并行、同频共振、合力应对。(郜晓燕)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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