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落实近期专项斗争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13 15:52:34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全国、省、市扫黑除恶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市检察院党组会议对专项斗争所做的安排部署。7月8日,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蒋康志主持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敏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精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市、县督办会议精神、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忠科在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对标。同参会成员共同对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内容再次深入学习,进一步强化法律素养。
          蒋康志同志传达了市检察院党组会议精神,并就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提出四点要求:

强化理论学习
确保精准打击
           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领会这次学习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政治、法律、检察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忌出现思想松懈情况,严格按院党组会议安排部署,继续抓紧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学习,尤其是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要“吃透”具体法律规定,树立明确的执法司法理念,提升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精准度。
严格依法办案
增强廉政自觉
           严格落实各项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办案监督,加大廉洁警示教育,坚决守住干警干事不出事底线。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一方面,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十个必须”、“一案三查”等制度规定,强化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做好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对争议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消除疑点,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打击质效。另一方面,加大“打财断血”监督力度,对法院已判决财产刑的涉黑涉恶案件,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确保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开展线索复核
确保线索见实见底
          市院扫黑办要在近期安排组织干警开展线索复核工作,对已查办完毕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开展复核工作,确保线索核查工作质量。
创新宣传方式
充实宣传内容
           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舆论宣传工作不能松懈,市院扫黑办继续加强专项斗争相关宣传内容、素材的收集整理,其他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突出专项斗争中典型事例、检察工作成果等宣传,通过制作微视频、微短片等方式,提升专项斗争工作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图/文 王肖雅)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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