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两级人民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保民生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0-08-17 11:02:47    来源: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量:

            8月13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对经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严格审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8万元,救助金额从3400元到19万元不等。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仔细核对了到场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的相关规定及救助程序,快速办理了救助金领取相关手续。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派员现场监督。为确保安全,救助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各位救助申请人的救助金将在3到5个工作日到其银行账户。此次救助的13名申请人是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致残等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他们皆因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况造成申请人生活陷入困境。

           被救助人李海的家属鲜某来到法院,向法官送上了书有“尽职尽责一心为民,雪中送炭情暖民心”的鲜红锦旗,她流着泪说:“李海受伤后,做了两次开颅手术,经鉴定肢体六级、智力四级伤残,伤残津贴只够用于日常生活,现在还需要长期服药,生活困难。非常感谢政府、感谢法院关心关爱我们,为我们争取到司法救助金。今天拿到救助金意义重大,让我重新鼓起了勇气,好好生活”。
          2017年5月13日,钱某在工作期间,因吊钩滑脱,砸伤左脚,经鉴定为伤残八级。经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向钱某赔付各项损失共计13.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一次次的垫付医药费让钱某家经济状况大不如前,现钱某无法干体力活,家庭收入微薄比较困难,考虑到钱某实际困难,法院决定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拿到救助金的钱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笔救助金不仅是经济上的帮助,更是生活的希望。”
           司法救助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嘉峪关市两级人民法院根据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针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患病或生活特别困难等情况的案件,积极协调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及时保障贫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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