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对四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0-10-10 09:58:27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办案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工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2020年9月18日上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4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当事人、被害人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郭某某故意伤害案、郎某某危险驾驶案、韩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刘某某危险驾驶案等4起拟不起诉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案件定性和拟不起诉理由进行了充分阐述。随后,人民监督员就案情细节,法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现场发问,在全面了解案情后,2名人民监督员对4起拟不起诉案件发表了意见,认为4起拟不起诉案件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无前科、系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也充分彰显了司法理性和人文关怀。
          听证会后,案件承办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和警示教育,让其自己剖析犯罪原因,指出存在的问题,4名犯罪嫌疑人均表达了深深的忏悔,并提交了悔过书,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珍惜这次从宽处理的机会,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也表示谅解,同意检察机关从宽处理的决定。
          市城区检察院将不断牢固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的意识,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强化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教育、感化和挽救涉案嫌疑人的同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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