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深入看守所开展认罪认罚制度普法宣讲

发布时间:2020-10-16 09:56:39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示精神》及《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规定,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认罪认罚的适用率,降低上诉率。10月13日下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深入市看守所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普法宣讲活动。

         为了搞好这次普法宣讲活动,宣讲人员从稿件准备、宣讲形式、典型案例选取等方面进行了精心准备,同时通过第三检察部积极和看守所进行沟通协调,在宣讲人员核酸检测、讲解场所安排等方面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宣讲活动中,根据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规定,宣讲人员采取了通过监管视频讲解和深入监管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认真宣讲。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规定,重大意义、量刑建议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监管人员明确了什么叫“认罪”,什么叫“认罚”和认罪认罚后“从宽”的重大意义。重点结合近期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两起犯罪嫌疑人无正当理由违反认罪认罚从宽规定,随意提出上诉,检察机关通过抗诉改判的典型案例,向全体在押人员讲解了违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和个别监管人员出于“留所服刑”等不纯动机随意提出上诉,滥用上诉权面临的风险,希望全体监管人员能够真诚悔罪,遵守司法诚信的内在精神,不要抱着投机心理、侥幸心理随意上诉,浪费司法资源,造成不必要的诉累。
           通过此次普法宣讲,使在押人员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提升了在押人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晓度,提高了在押人员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图:郭文礼  文:冯耀倩)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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