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观摩庭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15 10:11:38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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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上午,由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法制监督科原科长(四级调研员)魏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城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市纪委监委及相关单位近百名干部观摩了本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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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5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魏某某在担任原嘉峪关市规划局规划监察科科长、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法制监督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李某某、林某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48万元,为李某某、林某某等人在乐某园、锦某家等小区的规划竣工验收中谋取利益,数额巨大;201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魏某某在担任原嘉峪关市规划局规划监察科科长、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法制监督科科长期间,不正当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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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和本案认罪认罚情形,分层次、分类别进行举证、质证,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公诉人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适时开展以案释法,进行法庭教育。最终,被告人魏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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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旨在进一步促使检察官出庭规范化,提升驾驭庭审的能力,提高出庭公诉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此次观摩庭是干警岗位练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干警发现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提升法庭应变能力和法言法语的规范使用能力。今后工作中,市城区人民检察院要将庭审观摩、庭审进社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不断彰显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形象。(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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