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公开听证 力推阳光检务

发布时间:2020-08-21 20:33:08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为全面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开展案件公开听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生动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夯实法治基础,营造安定和谐的法治环境,8月18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对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及亢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两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此次会议由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敏主持,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共计7人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范永森首先汇报了两起刑事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采信、诉讼经过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内容,并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对两起刑事案件的处理意见。随后,受邀参会的辩护律师和人民监督员结合二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情节及相关法律规定,围绕被告人是否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及变更强制措施的利与弊等案件焦点问题充分展开讨论,并逐一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与会人民监督员、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一致同意承办检察官意见,建议对两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使其早日回归社会,担负起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会后,与会听证员对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的举措给予高度评价:公开听证制度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是实现和保障案件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石,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加强刑事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力度,让案件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执法的温度,更好地实现刑事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最后,王敏副主任对前来参加公开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感谢,她表示:“公开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站在新时代背景下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高度,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兼顾法理和人情,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的重要举措,其产生的社会效果远远高于办理刑事案件本身,不仅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有利于涉案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贯彻和落实公开听证制度,将刑事案件办理纳入社会治理大局中谋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和检察自觉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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