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职能抓落实 突出亮点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09-02 09:49:30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各项工作举措,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力求从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更深层面谋划推进平安嘉峪关建设,2020年8月31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康志主持,市检察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两级院各部门联络员及全市网格驻点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市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敏同志传达了中共嘉峪关市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嘉峪关市委政法委书记李亦军在全市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8月全市检察机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信息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信息报送工作完成较好的部门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详细梳理了近期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和推广,为我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夯实了理论基础。
             最后,蒋康志副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落实工作责任
          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新格局。
加强沟通协作 增强工作主动性
         下沉社区的检察干警要聚焦市委实现“两高”目标、推进“三城”建设,做实“六共”举措的发展思路,以多元共治为目标,以深化服务为重点,结合社区工作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工作枫桥经验”,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法治合力,助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强化工作措施 增强工作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要紧紧抓住重点,多维度深层次把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部署落到实处。
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工作时效
           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在履职中尽责,为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积极贡献检察力量。(杨琪 )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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