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加强跟庭评议 提升出庭效果

发布时间:2021-02-26 17:06:05    来源:甘肃政法网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人员出庭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对标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目标及全面做优刑检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出庭公诉水平和质量,根据《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及《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2月25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对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了跟庭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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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案件开庭前,市人民检察院提升出庭能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案件承办检察官送达的相关案件材料、法律文书连同《出庭案件跟庭评议表》,及时交跟庭小组成员,便于跟庭小组成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有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同时,举证质证条理清晰,答辩重点突出、说理充分。跟庭小组成员从出庭质效、出庭规范等方面认真细致填写了《出庭案件跟庭评议表》。庭审后,跟庭小组成员同公诉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有针对性的指出存在的问题。此次跟庭评议中发现,公诉人对前一阶段各跟庭小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调整和纠正,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准确性、法庭教育的效果均有一定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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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自《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下发以来,积极推动全市检察机关跟庭评议工作扎实开展,实现跟庭评议制度100%落实、人员类别全覆盖。(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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