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政法系统班子成员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院篇

发布时间:2022-09-28 21:01:59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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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为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全市政法系统落实到位,为全力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9月26日起,“嘉峪关政法”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连续推送全市政法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交流体会文章。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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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能动履职

  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景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司法活动应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是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的重要指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的重要手段;是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具体举措。

  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必须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必须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前行。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必须要牢记人民法院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要立足人民法院重点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必须要顺应形势、适应发展。要实事求是,必须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必须在司法理念上去伪存真、正本清源。要在理论上正本清源,在实践上去伪存真,要正确认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既要有序放权,又要有效监督。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必须要在具体执法办案中持续发力。要从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出发,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实现司法活动的“政治效果”。要牢固树立伦理道德、社会政策、人情常理法律规则等司法理念,实现司法活动的“社会效果”。“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忠于事实忠于证据,实现司法活动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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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职尽责担当 全力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嘉峪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伊万春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是嘉峪关市法院当前重大的政治责任和工作任务。作为派驻法院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职担当尽责,以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法院干警要牢固树立并忠实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人案案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法治理念,自觉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良性政企关系,主动当好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店小二”“服务员”。要不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服务举措,把优质服务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办好群众身边的“个案”“小事”,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必须要以刚性的纪律约束力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力来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永不竣工的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当前,全市法院继“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专项行动”后,又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贯彻落实,聚焦立案难、执行难、审限长、工作质效不佳、司法作风不优等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对在司法办案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破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从严追究、从严问责,最大限度消除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的人为因素,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以纪律作风“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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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司法办案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黄怡

  嘉峪关市两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全省“四强”战略和嘉峪关市“2+6+N”重点产业链集群发展,坚持守正创新,积极作为担当,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立足司法办案,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妥善审理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维护安全稳定的投资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审理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案件,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盘活企业资产,引导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聚焦司法服务,持续推进“一站式”建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当场登记立案。严格落实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制度,避免涉诉企业、当事人来回奔波。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案件、重点产业链企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统筹做好线上线下各项诉讼服务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当事人诉累。深化司法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诉调对接机制,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涉企纠纷快速妥善化解。

  创新机制,积极推动法企互动。精准贯彻《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探索建立“链长+院长”协作机制,先后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园区、市文旅局、市工信局等部门签署“2+6+N”重点产业链合作备忘录,助推“四强”战略顺利实施。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公众开放日”“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切实提升企业的司法参与感、获得感,最大程度提升企业的满意度。

  细化措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专项行动,对标提速补短板。持续加强审判执行管理,强化办案流程节点管控,全流程进行提示、催办,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持续解决“执行难”问题,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开展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系列讲座,推动案件办理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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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法院审判职能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嘉峪关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城区法院院长 辛玉林

  市城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各级责任,服务中心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协调沟通,确保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任务分解清单》等工作方案,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流程管理,提升审执质效。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严格规范案件审限,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监管。拓宽企业债权实现渠道,审慎采取查控措施,以“活封”“活查”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创新司法服务,深化法企互动。推广“链长+院长”司法服务保障创新模式,签署助力“2+6+N”重点产业链发展备忘录,为链上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公益律师服务岗、涉企法律咨询岗的便民利企作用,设立中小企业诉服绿色通道和中小股东权益绿色服务通道,通过跨域立案、“一站式服务”、云上审判等司法便民措施,切实提升中小微企业满意度。

  深化诉源治理,拓宽解纷渠道。全力推进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优化网上立案、调解、开庭、送达、缴退费等服务,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加强与市工商联、市场监管局、行业协会等沟通协作,畅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讼”的有机衔接模式。

  突出因案施策,推动调解先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找准难点、堵点问题,因案施策、精准发力,立足“三个效果”高质高效推进涉企案件审理执行进程,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实际行动助力嘉峪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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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力”齐发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杨立国

  两级人民法院要“三力”齐发、创新赋能,持续营造公开、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嘉峪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联动”上聚力,共建外部大格局。要树牢全局观念,自觉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大格局,推进“链长+院长”机制覆盖全市链上企业。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主动对接工商联、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制定涉金融、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调解员、基层治理单位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持续拓宽解纷渠道,推动涉企案件实质性化解。

  “实效”上用力,形成上下一体化。要紧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重点指标,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督查,一体谋划推动,形成整体效应,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两级法院要着力实现涉企案件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当日分案移交。坚持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引导涉纠纷中小投资者选择合理方式解决纠纷。依法简化办理诉讼费用减免手续,实现及时审、及时办,有效减少涉企案件诉讼成本。要强化审判管理,对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常态化分析、智能化监管,定期通报两级法院审判质效情况。

  “优化”上着力,健全创新工作机制。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健全制度机制为抓手,在体制机制上求突破、重创新,推进综合配套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建立绿色通道,畅通涉企诉讼服务。把营商环境考核指标贯穿到立审执各环节中,推进快立、快审、快执,着力解决诉讼成本高、周期长问题,让诉讼服务更加务实高效,涉诉企业司法获得感更加充足、更可持续。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诉调对接、推进诉源治理,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例,从“小案件”中反映“大道理”,引导社会形成尊商、亲商、惠商、护商的良好法治环境。建立考评体系,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长效机制。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正向激励、反向鞭策,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走深走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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