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司法局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0-12-03 17:53:50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司法局不断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新方式,进一步规范制发程序、强化备案清理、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

规范制发程序

         为做好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修订了《嘉峪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集体审议、清理、备案等配套管理制度,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发文要求。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按照层级监督、有件必备、有备必审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

强化备案清理

          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到了规范性文件每件必备,确保规范性文件实施有效监督。对于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程序备案,接受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的监督。今年以来,共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每隔2年一次全面清理,随时按照上级安排进行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共清理涉及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各单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0件。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64件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保留47件,废止或失效10件,修改7件。

提升审查质量

           为保证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特别是对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重大民生、社会保障、城市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在审核修改过程中,注重从审核方式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层面上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建立以司法行政部门主导,政府相关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等共同参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共同讨论分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问题,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市司法局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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