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上台阶

发布时间:2021-06-24 10:51:20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高检院、省院安排部署,对标对表《嘉峪关市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担负起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推动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案源固保障

如何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是深入开展公益诉讼的前提和基础。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不同于以往自侦部门的案件线索,其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没有直接损害具体的个人利益, 造成该方面的举报较少,案源也较少,第六检察部自行发现的案件线索占到全部线索的90%以上。为拓宽案件线索来源,第六检察部干警主动出击,全面加大对涉及环境保护、食药领域、土地及国有资产领域等方面线索的收集排查。一是加强内部配合,增强各内设业务部门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的敏感性和专业性,建立线索发现和移送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与公安、环保、食药品安全、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平台,从中获得案件线索。三是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积极研究探索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四是时刻保持对新闻媒体的敏感性和关注度,及时跟踪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从“曝光”事件中发现线索。五是加强公益诉讼宣传,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反馈,群众举报等渠道,发现获取案件线索。六是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执法监督,有效解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的问题。通过综合运用以上措施,第六检察部自建线索来源渠道,案件线索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强化取证增实效

通过调查能否获取充分的证据是审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关键,第六检察部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全方位克服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一是全面贯彻执行省市两级人大出台的《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强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调查取证权。二是借助外力,保障调查核实权的运用。借助公安机关之力,遇到被调查人阻碍调查、不配合调查等情形,商请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借助“专家人才库”之力,针对环保、食药品、财会、审计等领域的取证,向“专家人才库”咨询、寻求调查指导;借助执法部门之力,建立双向咨询、案件协查工作机制;借助检察建议之力,对于不配合调查的单位,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其依法配合;借助科技之力,综合运用无人机、GPS、夜视仪、大数据等全面调查取证、固定证据。

强化队伍培根基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职能部门交叉多,对行政机关依法应采取行政措施的标准、应采取哪种行政措施,检察干警要准确把握的难度较高,办理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次从头到尾的学习过程,发现案件线索、调查取证、突破案件的能力亟待加强。一是强化学习,向素质要战斗力。坚持引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把社会上专业领域的人员请进来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培训,把公益诉讼检察干警送出去进行短期培训,努力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法律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是立足现有办案人员,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实现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内部互动的良好协作状态。根据办案需要,成立“专案”、组建“办案组”,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将保护公益效果发挥到最优。

强化协作促发展

第六检察部紧紧围绕“公益”这一核心,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立足嘉峪关辖区内的实际,加强横向联动,破除工作壁垒,先后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等行政执法单位联合会签并出台协作办法,建立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常态化联动机制,完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加强交流会商研判、密切沟通协同配合、强化检察建议落实、做好检察行政对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李延俊)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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