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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认定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1 17:38:42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关于对拟认定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嘉峪关市见义勇为评审认定小组审议、市委政法委批准,拟认定王学礼、张晓威2名同志的事迹为见义勇为行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王学礼、张晓威2人事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反映。

  联系电话:0937-6331368

  联系地址:嘉峪关市新华南路1200号嘉峪关市综治中心。

  附件:王学礼、张晓威见义勇为事迹

  中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王学礼、张晓威见义勇为事迹

  王学礼见义勇为事迹

  王学礼,男,汉族,1954年6月出生,酒钢(集团)德力源退休职工。

  2021年8月2日19时左右,王学礼在紫轩花苑C区南侧飘带河边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呼救“快救人啊”,王学礼循声跑过去,发现有两位老人(王连珍、宋芙英夫妇,因年龄较大,身体羸弱,不能亲自施救)站在河边呼救,仔细一看,飘带河里有一个小孩(巨某某)一只手抓着河边的水草,另一只手被一位老人(女,未查寻到该老人)隔着护栏紧紧拉住,怕被水冲走,情况十分危急,王学礼迅速上前一手抓着飘带河围栏,一手抓住小孩,手脚并用,踩着护栏慢慢地把孩子从河里拉了上来。孩子拉上岸后,因落水受到惊吓,一时说不出话来,待孩子情绪稍缓和后,王学礼询问了小孩家长联系方式,与孩子父亲取得联系,通知其前来接走了孩子。

  张晓威见义勇为事迹

  张晓威,男,汉族,1991年6月出生,系嘉峪关市华通家具城个体商户。

  2022年4月29日20时左右,张晓威和妻子柳梦娇在紫轩花苑A区南侧飘带河边散步,正准备回家时,隐约看到飘带河上游不远处有几个小孩在骑自行车,同时看见一辆自行车被水冲到了河边,张晓威迅速下河帮忙把车子捞上岸,再抬头向上游看时,发现一名小孩被水流从河中一个跌水堰上卷了下来,顺着水流向下漂了过来,岸上有两个孩子跟着向下游跑。张晓威冲河中孩子大声喊了几声,见孩子没有反应,他意识到孩子溺水了,便立即向河中的孩子冲了过去,快速伸手将孩子抓住,因水流湍急、河底湿滑,张晓威无法直接抱起孩子上岸,就一边拖住孩子一边喊叫让孩子站起来,在他的呼喊、搀扶下,孩子慢慢站了起来,张晓威搀扶着孩子缓缓向河岸走去。上岸后,看到落水孩子浑身发抖,又冷又怕,便急忙让随行的孩子把外套脱下来给落水孩子穿上,柳梦娇询问孩子家庭地址及电话后,及时联系孩子母亲,待其母亲到达现场查看孩子身体并无大碍后,大家才相继离开。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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