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营绽放民族团结之花——嘉峪关市公安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侧记

发布时间:2023-05-11 19:31:09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近年来,嘉峪关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强化党的领导、立足职责使命、围绕服务管理,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今年5月,嘉峪关市公安局被命名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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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思想教育

  构建民族团结进步之魂

  做好民族团结工作,重在抓平时,重在抓教育。嘉峪关市公安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将民族工作作为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化开展民族工作。专门制定了《嘉峪关市公安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具体工作有专门科室、专人统筹负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书记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全体民警辅警对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抓警民共建

  强化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5月7日下午,维吾尔族群众艾利克将一面写有“警民一家亲、团结共前进”的警旗送到嘉峪关市公安局朝阳派出所,对民警快速调处矛盾纠纷表示感谢。嘉峪关市公安局以深入开展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抓手,组织民警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充分保障各民族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普及国家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为民解难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建立“分级处置、联动联调、特色调解”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

  抓工作作风

  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民族团结是宝,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用自己的真情和行动浇灌一朵朵民族团结之花, 让民族团结之花开得像火一样红。利民小区70多岁的哈萨克族马奶奶医院就医时,不慎将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遗失,急需补办身份证入院治疗。胜利路派出所户籍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上门为其拍照补办了居民身份证。这是市公安局民警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局立足群众所需、所愿、所盼,始终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严格落实公安“放管服”“一次办好”便民措施,设立24小时公安业务自助服务点,主动利用“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推动户政办理、车驾管理、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等惠民政策落地实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市公安局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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