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涉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8 18:21:13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关于征集涉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 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涉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网络领域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是利用网络实施敲诈、网络赌博、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网络水军、造谣炒作、恶意营销、网络暴力、挑动对立等网络乱象。
  2.教育领域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是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和校园秩序、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身心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违法犯罪问题;传播政治类有害信息、淫秽色情及低俗不良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校园贷”“裸贷”“网贷”;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涉黑恶犯罪、欺凌学生、违法向学生出租房屋、教唆容留学生从事卖淫嫖娼和色情服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3.医疗卫生领域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是医疗行业违法违规执业、医疗诈骗、医疗骗保;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虚假信息,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非法获取和买卖人体组织器官;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医疗;制售假药和不合格医疗器械;推广销售所谓“保健”品;“黑救护车”“医托”“号贩子”及其他侵害医疗人员人身安全、干扰正常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
  4.金融放贷领域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是民间非法高利放贷、高利转贷、骗取贷款、“套路贷”、暴力讨债、非法集资、洗钱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5.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是短斤少两、囤积居奇、垄断经营、制假贩假、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医疗器械物资、哄抬和控制物价等违法犯罪活动;“市霸”“菜霸”“肉霸”“鱼霸”等各类霸痞势力;“黑作坊”“黑市场”“黑工厂”“黑窝点”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生产经营行为。
  6.“村霸”“街霸”等霸痞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是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霸痞势力及宗教、宗族、家族势力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选举、干预基层公共事务、侵占和垄断集体资产资源;滥开滥采、欺行霸市、扰乱社会秩序、强揽工程、侵害村民和集体利益、非法侵占或骗取国家项目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7.“砂霸”“矿霸”等侵占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是侵占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非法采砂、采矿、破坏耕地、破坏环境、侵占河道、私拉乱建、侵占国有和集体土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独霸一方的“砂霸”“矿霸”等黑恶霸痞势力和犯罪团伙。
  8.“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是卖淫嫖娼、色情服务、有偿陪侍、招场聚赌、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打着投资经商、工程建设、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旗号借机揽钱、卷款跑路、坑蒙拐骗的违法犯罪活动;披着合法外衣实施坑蒙拐骗的“黑公司”“黑中介”等违法犯罪行为。
  9.道路运输行业违法犯罪线索。主要是“黑车”非法营运、出租车恶意“载客”“拒载”、偷逃通行费、扰乱交通站场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公众聚集场所乱点乱象。
  10.其他涉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和行业领域乱象及公职人员充当黑恶霸痞势力“保护伞”线索。

  二、奖励方式

  欢迎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嘉峪关市公民举报涉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获得奖金20万元。

  三、举报方式

  公民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举报:
  电话举报:

 嘉峪关市扫黑办:0937-6328813;

  电子邮箱举报:

  jygsshb@126.com;

  信件举报:

 市扫黑办设在新华中路38号(原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交通秩序大队)门口的举报箱;

  直接举报:

 市扫黑办(新华中路38号303室)举报。

  嘉峪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2022年4月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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