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超速行驶、货车严重超载、疲劳驾驶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7月26日,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小型载货汽车形迹可疑,随即跟近查看,经初步判断该车可能涉嫌超员违法行为,遂上前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小型载货汽车实际乘坐10人。
民警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讲清说明驾驶乘坐超员车的危害,劝导大家为了自己的安全、家人的幸福,千万不要驾驶和乘坐超员车。
关于车辆超员的“误区”
误区一:多载一个小孩没关系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误区二:超员载人是轻微违法
如果查明驾驶人存在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多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驾驶人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驾驶人有可能被判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误区三:车辆超员并不危险
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是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嘉峪关公安交警提醒:超员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会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超员车辆!(市公安局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