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胜利司法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16 10:06:49    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和“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培育活动,嘉峪关市司法局胜利司法所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矛盾处理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注重发挥调解组织网格作用,及时掌握纠纷动向。通过充分发挥综治协管员、治保员、调解员等基层调解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把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矛盾隐患。
加强矛盾纠纷研判预警
            关注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工作,加强对横向、纵向情况的搜集研究。通过联席会议对可能存在风险及引发的相关问题进行预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跟踪、掌握社情民意,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趋势,做好矛盾预警工作,对矛盾纠纷正确疏导及时化解。
发挥联动拓宽工作思路
          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力量,齐抓共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过程中,加强司法所、社区、派出所、辖区内相关单位的联动,充分发挥公安、综治、维稳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实现小矛盾不出网格、大纠纷不出社区、重大疑难纠纷可控,不断提高对矛盾纠纷的处置效率和化解能力。
普法促调提高法治意识
            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法律知识讲座、微信普法公众号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常用的法律知识,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依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向当事人普及矛盾纠纷所涉及到的相关知识,通过居民群众自己的事、身边的事开展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0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133件,其中邻里纠纷70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物业纠纷10件、合同纠纷5件,其他纠纷40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013.35万元,进行司法确认案件10件。胜利司法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使辖区内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李娜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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