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监督活动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1-09-16 11:10:54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的工作要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9月13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专项监督活动推进会议。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康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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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文件精神及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等七部门《关于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在本次专项监督活动的职责分工,并就如何开展好本次专项监督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进行了发言,共同商讨并提出了有效建议。

蒋康志副检察长对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监督活动提出三点意见:

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准确把握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刻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甘肃省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管理的决策部署上来。市检察院作为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专项监督活动有效有序推进。

加强沟通配合,密切协作。

各单位在专项监督活动中要加强沟通配合,根据专项监督任务和要求,靠实责任、强化合力,各项基本数据底数要清、情况要明,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形成加强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工作原则,对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整改隐患并依法处置,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合法、规范、安全运行。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联合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希望通过专项监督,督促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落实落地,打造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环境,保障每一个嘉峪关学子健康、快乐、幸福成长。 (文:齐   琳  图 :袁   芳 )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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