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海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1-01-28 10:55:07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近日,由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金海、茹斌等9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金海、冯奇山、盛乐经常纠集在一起,在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嘉峪关、酒泉两市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刘金海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冯奇山、盛乐为重要成员,被告人茹斌、田伟禾、于鹏哉、范欣、史智彬、肖荣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由嘉峪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同步引导侦查取证。检察机关承办人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同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庭审期间,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对各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围绕案件的自身特点分组出示了本案的相关证据,并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明确了法律适用,阐述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社会危害性。最终,在详尽的证据出示,有力的犯罪指控下,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案的审理震慑了违法犯罪,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恶势力犯罪的的坚定决心,维护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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