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察担当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0-06-24 17:47:56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检察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担当作为,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认真履行职能,精细化办案助力市域现代化治理
       紧扣检察工作实际,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做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安全的捍卫者,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依法严惩涉众型犯罪,强化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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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0件65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9件66人,检察环节涉黑涉恶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法院现已全部作出一审判决,一批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净化了社会空气,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办案中针对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同时,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力量,肩负法律监督的职能,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与司法的公正性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坚持以法律监督为抓手,立足检察实际,针对在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及时履行监督职责,如对“10.29”郑某某等人涉黑案的有力监督,体现了嘉峪关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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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公民财产的犯罪,防止经济金融领域风险演化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针对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较多的特点,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期限,实行快捕快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2019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请逮捕电信诈骗案件5件22人,提起公诉7件48人,有力打击了犯罪行为,形成了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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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为切入点,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用于刑事案件诉讼的全过程,助力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020年1月至5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比例达94.05%,位居全省前列。通过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完善被害人权益保障制度、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等有效措施,及时有效惩治犯罪,为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刑事司法惩戒的警示功能和教育矫治功能,修护受损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强化责任意识,破解社会难题助力市域现代化治理
  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注重在办案中化解纠纷矛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防范化解风险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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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努力把各类矛盾风险防范于早,化解于小
  通过提高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着力解决社会突出问题。发挥12309检察为民中心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持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努力回应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对每一件诉求的处理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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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
  2019年至今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12万元,其中对一名居住在外地、经济困难、年迈且肢体残疾的被救助人指派干警开展跨地区司法救助金发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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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出台相关措施,实地走访我市180余家民营企业,收集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线索和亟待解决的难题40余条,并通过党组成员挂牌督办解决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方式,全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我市现代化治理提供平稳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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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助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通过对市辖区内主要河湖沟道进行现场摸排,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行归纳梳理,逐一排查,依法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予以立案,对符合制发检察建议的案件制发检察建议,为我市现代化治理提供健康的生态环境。
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助力市域现代化治理
        不断创新举措,把提升未检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抓手,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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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政群团组织等部门联合,构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今年年初联合市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等7个部门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省首个出台的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办法。分别规定了强制报告的主体、内容和适用情形,公安机关、检察院、教育局、民政局、卫计委、团市委、妇联在报告机制中的工作职责、强制报告的相关程序、被害人救济、未成年人被侵害信息保密的义务以及推动机制完善的途径、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办法》旨在破解由于未成年人自身保护意识较弱、认知水平不足,家庭、学校、医院对未成年人关注度不够导致未成年人遭受性侵、虐待、暴力伤害等案件发生后发现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的难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合力,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衔接,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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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载体、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探索多维“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构建充满活力的法治课堂。疫情期间,摒弃了坐堂讲课、照本宣科的法治课模式,通过诙谐有趣的故事和学生们喜爱的动画形象与典型案例相结合,联合教育部门以“空中法治小课堂”的形式为全市中小学学生推出了网络课程,使普法教育变得更加精彩生动,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空中法治小课堂”开播以来,数万名学生和家长点击观看,使得“法治进校园”传播速度更快、覆盖面更广、学生学习时间更灵活,有效提高了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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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尽责,积极开展未检工作“检察开放日”活动
  今年开展了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市检察院在主会场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如何防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在分会场开展主题“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的法治宣讲,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故事,扣人心弦的体验场景给学校师生带来一场法治盛宴,切实增强了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受邀代表对“检察开放日”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也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入了解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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