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坚定信心强化举措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发布时间:2021-04-20 19:04:09    来源: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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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4月19日,嘉峪关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坚定决心信心,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推进“见黑见恶不见伞”问题整改到位,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亦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和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6次(扩大)会议精神,传达了省扫黑办《关于切实发挥各级扫黑办职能作用持续抓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坚决整改扫黑除恶“见黑见恶不见伞”问题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会议审议了《嘉峪关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系统工程,精心组织、强力攻坚,形成了压倒性态势,取得了重大成果,扫黑除恶已成为近年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2月,中央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省、市配套意见也即将出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安排,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

  会议强调,要健全完善措施,坚决整改扫黑除恶“见黑见恶不见伞”问题。要对已办结的案件、线索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存量案件、存量线索开展“攻坚战”,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大检视”,围绕常治长效、建章立制,开展“大提升”。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推动党中央扫黑除恶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到底,做到思想不松、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保障不缺。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实现行业治理常态化;通过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实现线索排查核查常态化;通过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实现精准预防打击常态化;通过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实现跟踪问效常态化;通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实现目标考核常态化;通过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实现各项保障常态化。要将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嘉峪关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落实平安建设考核奖惩措施的重要依据,将扫黑除恶斗争情况作为评选表彰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等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督办落实,确保黑恶势力清干净、“保护伞”打得深、“漏网之鱼”挖得清。要以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推动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坚决防止行业领域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要发挥协同作战优势,综合采取各种手段,整合各方资源,强化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不断取得新成效。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壁成就《嘉峪关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做起草说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茹作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蔡玉霞出席会议。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市扫黑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文/图 冯亚维)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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