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发布时间:2020-08-17 10:24:18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办案、促进公正司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结合“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8月13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以走访、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
           督察中,市院检务督察处走进机关各部门,与各部门干警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不同岗位干警对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规定的认识理解和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各部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工作举措、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市院检务督察处就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向各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检察自觉
            全体干警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强化学习理解,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持续、严肃、认真地抓好落实。
要切实深化思想认识
做到应报尽报
          各部门要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实施办法》、《工作细则》,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记录报告的规定要求。要让干警深刻认识到落实记录报告制度,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也是保障干警依法规范履职的“保险绳”,进一步增强工作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效性。
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做到常抓不懈
          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紧抓实部门干警对“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学习贯彻,严格要求部门干警如实填报。检务督察部门将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督导督察力度,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廉洁司法。
            本次督察坚持宣传与督促相结合,将宣传讲解和答疑解惑贯穿督察始终,有力消除干警对于“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实施办法的认知误区,使干警深刻认识到抓好“三个规定”的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行动自觉,取得了积极成效。(郜晓燕)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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