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2020年8月21日,嘉峪关市司法局新华司法所组织辖区四个社区调委会召开“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活动推进会。
会上,就“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明确了主要任务、培育标准、工作要求和考评标准,对创建和培育工作的实施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要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完善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实现“五落实”“六统一”,保证工作高效运转;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联动协作;充分发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将化解矛盾纠纷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会议强调,各级调解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创建和培育,切实发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准确把握“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创建和培育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创建的实施路径,抓好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强化信息应用、健全制度体系、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创建和培育取得实效。(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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