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两级法院1个集体2名个人获省上表彰

发布时间:2020-10-22 09:29:39    来源: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量:

            近日,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官暨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甘人社发〔2020〕14号)。为涌现出的一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嘉峪关市两级法院1个集体,2名个人获得表彰。
            其中,嘉峪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主任科员王继禄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一级法官杜建丽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基本解决执行难”、“一站式”建设、“队伍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审判执行、法院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就。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充分发挥法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舆情应对、社会稳控、成功审理涉疫情防控案件等工作中勇挑重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决定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増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学习践行邹碧华精神,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増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拓新局面、创造新业绩,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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