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永乐司法所坚持“三注重三突出”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0-12-14 10:37:22    来源:    阅读量:

今年以来,永乐司法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坚持“三注重三突出”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教育矫正效果。微信图片_20201214104114.jpg

        一是注重因材施教,突出教育的阶段性和针对性。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所处的不同矫正阶段,开展分阶段教育,对于刚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着重组织其学习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了解其心理健康状况,开展认罪服法教育。对处在常规教育阶段的社区矫正对象,主要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个别谈话教育、集中教育以及公益劳动,以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在即将解矫阶段,主要通过开展谈话教育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的想法打算以及存在的困难,帮助矫正对象制定回归社会后的生活、就业计划。同时,加强个别化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家庭环境、经济状况、日常表现等情况,实施个案矫正,做到“一人一方案、一人一矫正小组”。

微信图片_20201214104655.jpg

          二是注重与时俱进,突出教育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在学习内容上突出多样性,结合宣传日、宣传周、新颁法律法规施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全国“两会”精神,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和中华传统文化。在学习形式上突出灵活性,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了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南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探索线上教育新模式,利用微信视频会议、微开讲直播平台开展学习教育。丰富的教育形式和内容,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热情,对他们自觉接受监管、遵守管理规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注重跟踪问效,突出教育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为防止学习教育走过场和形式主义的问题,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当月参加学习教育后要将心得反映到思想汇报中,以达到加深学习印象,巩固学习效果的目的。同时司法所在教育结束后,及时利用在线考试平台或线下知识测试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情况进行掌握,并根据测试情况,找出学习薄弱点,有针对性增加推送薄弱内容。(殷晓星)


责任编辑:陈振凤

主办:中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甘公网安备 62020102000082号

Copyright © 2019-2020 甘肃法制报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19004392号-1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