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及时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2020-12-29 09:52:42    来源:嘉峪关市公安局    阅读量:

12月27日17时许,两名男子携带一只不知名禽类来到建设路派出所请求协助。称在路边见到两只不知名的鸟打架,其中一只比较弱小,受伤掉落,无法行动,因此送来派出所求助。

微信图片_20201229095416.jpg

          值班民警立即与110指挥中心和12345市政府热线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过协调,嘉峪关市林草局工作人员及时赶到并确定该禽类为红隼,是国家二级保护禽类,进行简单救治后由林草局工作人员将红隼带回妥善安置。

           红隼(学名:Falco tinnunculus):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体重173-335克,体长305-360毫米。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外形和共同爪隼非常相似。雄鸟头蓝灰色,背和翅上覆羽砖红色,具三角形黑斑;腰、尾上覆羽和尾羽蓝灰色,尾具宽阔的黑色次端斑和白色端斑,眼下有一条垂直向下的黑色口角髭纹。下体颏、喉乳白色或棕白色,其余下体乳黄色或棕黄色,具黑褐色纵纹和斑点。雌鸟上体从头至尾棕红色,具黑褐色纵纹和横斑,下体乳黄色,除喉外均被黑褐色纵纹和斑点,具黑色眼下纵纹。脚、趾黄色,爪黑色。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呈现两性色型差异,这在鹰中是罕见的;雄鸟的颜色更鲜艳。分布范围很广,非洲、古北界、印度及中国;越冬于菲律宾及东南亚。甚常见留鸟及季候鸟,除干旱沙漠外遍及各地。希望这只红隼能够尽快恢复健康,翱翔天际。

         公安温馨提示:“在野外看到幼鸟或幼鹰时,可以先简单观察外观,如果没有明显伤口,建议大家不要乱动,这种情况多为幼鸟和幼鹰初次离巢飞行它的父母多在附近,您可以找一个类似鞋盒的箱子,将它们放在里面,幼鸟和幼鹰一叫,“父母”听到后会赶来喂食,这是对鸟类和鹰类最好的救助方法。如果的确发现有受伤的情况,请联系相关部门救助"。(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主办:中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甘公网安备 62020102000082号

Copyright © 2019-2020 甘肃法制报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19004392号-1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