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民族大业”“民族资产解冻”的项目都是骗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09:43:28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监察院    阅读量:

       “民族大业”“民族资产解冻”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诈骗手段,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关于“民族大业”“民族资产解冻”骗局的案件发现,骗局的模式看似很花哨,实质很简单,无外乎一些来路不明、真伪难辨的“民族资产”突然和受害人扯上了关系,通过传销手段,伪造公文、各种互联网工具等,利用人性的贪婪,让受害者走入圈套,制造出一个“一夜暴富”的幻境,等待愿者上钩,受害人只要合作、保密,就可以得到为数不少的“善款”“扶贫款”“高龄补贴款”,但必须事先垫付一点“保证金”“资料费”“工本费”等等,付过几次钱之后,对方要么消失,要么就以各种理由推诿,推迟善款发放,并告知不继续付钱就会出局。

案例一

“民族大业---大业勋章案”

        2019年3月至5月间,姜某某、赵某甲组织赵某乙等22人利用“民族资产解冻”微信群发展民族大业会员,向会员宣讲虚假的国家扶贫等政策,向民族大业会员发送免费领取大业纪念勋章的网址链接,向会员宣称该大业纪念勋章系证明民族大业会员身份的标志,谎称国家会向每名持有大业纪念勋章的会员发放5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善款,随后通过姜某某、潘某某等人经营的快递公司,以邮寄大业勋章并代收快递费(每枚银色大业勋章代收快递费29元、每枚金色大业勋章代收快递费33元)的方式,对全国范围内的民族大业会员实施诈骗,截止案发之日,该团伙已向全国各地会员邮寄大业纪念勋章39万余枚,涉案资金达1223.8万余元。

        经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姜某某、赵某甲等2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并将以上人员依法提起公诉,经过开庭审理,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姜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赵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其余20名被告均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案例二

“民族大业---高龄宝案”

        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高某某、孙某甲、孙某乙等人伪造国务院社保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件,编造虚假的国家高领补贴政策,发放高龄补贴的事实,制作“高龄宝”诈骗公众号网站,利用“民族资产解冻大业群”微信群,诱导受害人在“高龄宝”网站登记注册信息,通过微信付款二维码骗取保证金70元,截止案发之日,该团伙共实施诈骗5242单,共计非法获利36.7万元。

        经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高某某、孙某甲、孙某乙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并将以上人员依法提起公诉;高某某利用其参与“大业勋章”电信网络诈骗的工作经验,为赵某甲(案例一)团队人员传授实施“大业勋章”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与流程,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并将其依法提起公诉。经过开庭审理,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高某某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其余4名被告均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我国没有任何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和相关组织,不要受骗上当;按照法律规定,转发、鼓动、宣传民族资产解冻类相关信息,或者组建相关微信群、招募会员、收取费用、进京聚集的,均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请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谨防上当受骗。(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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