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四镜标准” 全方位、多层次查摆不规范司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0-05-13 14:57:13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嘉峪关市两级检察院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落脚点,以落实办案责任为着力点,在查找问题及自评阶段对照需要排查整治的四个方面重点内容及列入评查的重点案件,设置“四镜标准”,全方位、多层次查摆不规范司法行为,做到专项行动见人见案见思想,有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和司法公信力提升。

自查自纠用“显微镜”
          围绕专项行动重点内容、重点案件,采取对已办案件逐案排查、重点领域专项督查、办案质量定期评查、流程监管动态检查的“四查”工作方式,评查重点案件9件,其中捕后不起诉案件1件、不服不起诉申诉案件3件、行政机关不服提出上诉的公益诉讼案件1件、涉民营企业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与此同时,嘉峪关市城区院有序筛查了近三年已办、在办的400余件案件,严把案件实体关、程序关、证据关,不放过一个瑕疵,不遗漏一处死角,使规范成为司法办案的底线。
查摆问题用“放大镜”
          通过“四级联动”切实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问题层层解决。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一抓到底;分管检察长时刻把专项行动记在心上、抓在手中,带头评查重点案件;检委会专委多次督导案件质量评查组通过线下书面阅卷和线上系统排查,确保评查见人见案见问题;评查人员对重点案件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查找分析原因,逐一指明危害后果,并在评查反馈会上,面对面通报,点对点纠正,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真抓实改用“反光镜”
         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两级院各部门分别制定《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照单抓药”,问题整改落实一处,清单核减一处。在整改过程中,坚持将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有机结合,不遗漏整改过程中新发生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发现一起查摆一起,做到对不规范司法行为“零容忍”。
建长效机制用“望远镜”
         结合司法办案实际,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及时总结提炼,逐步深化“一案一评查”制度,评查人员对评查出的问题,列明问题来源,指明评查依据,每案留存评查表、评查报告,真实记录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实现评查一案一表、一案一档,做到评查全程留痕,树立起规范司法的办案导向,引导办案人员真正将“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构建案件质量长效机制促办案质量提升的作用逐步显现。(燕  晶)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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