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助力公安规范执法建设

发布时间:2020-07-16 10:59:47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请局党委委员阅。请华林局长牵头,法制支队结合全局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清理整顿行动,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全部认领,痛定思痛,狠下决心,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把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是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壁成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上的批示要求。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在核查线索中发现,市公安局在刑事案件立案、案件侦查办理、案件线索移交、案件材料保管等方面存在一些管理不细不严的问题,立即启动法律监督程序,有针对性向市公安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市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如实立案,保证刑事案件程序的合法性,坚决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现象的发生。
          市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呈送张壁成同志阅示,以张壁成为班长的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迅速召开全局各队、所长及相关办案民警参与的会议,对检察院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分析、讨论,研究制定了三项整改落实措施。
            以检察建议发现的问题为突破口,明确审批责任,堵塞案件管理漏洞。按照“谁签字、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推行“谁办案、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严格卡实责任,切实做到应审尽审、应查尽查,确保各执法环节衔接更加紧密、审核把关更加严密、运转更加高效。
            以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为切入点,推行三化举措,抓实执法重点环节。大力推行和强化执法培训常态化、执法监督动态化、疑案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案件办理、疑案研究质量和效率,保障案件始终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执法办案“疑难杂症”及时消除,最大限度防范执法风险。
            以执法规范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明确三大行为,完善执法服务缺位。通过规范办案区使用、110接处警处置、案件取证三大行为,要求公安干警必须规范言行举止和使用法言法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办案要求,严格、规范、文明、依法办理每一起警情,并及时建档立卷,坚决避免冷硬横推等问题的发生。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改进检察建议释法说理工作和送达方式,不断提高检察建议规范化水平和质效,加大检察建议跟踪落实力度,切实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有力推动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效果。(
杨义兵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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