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明珠路派出所“五步工作法”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0 10:39:23    来源:嘉峪关市公安局    阅读量: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公安局明珠路派出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经验,深入推行社区警务战略,通过“排查、研判、分级、调解、跟踪”矛盾纠纷调解“五步工作法”,推动建立多维度、立体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辖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多渠道排查
           常态化分析每日接处警,对纠纷类警情逐条分析,积极发动楼道长、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等进行摸排,定期与社区、司法所召开排查分析会,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收集辖区的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收集研判关口前移,力争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发现在小”,切实打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础。
深层次研判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原则,引入“第三方”工作机制,积极挖掘社会资源,与卫计、街道等部门协调对接,对辖区发现矛盾纠纷的成因、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矛盾纠纷的复杂程度、调解难度4个方面进行分析研判,形成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基础数据库,对矛盾纠纷作出定性定量分析和分级预警。
精准化分级
           按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消费纠纷、劳务纠纷、商务纠纷、医疗纠纷、租赁纠纷、物业纠纷等进行分类,分别标注为“红、黄、蓝”三色,分别制定调解措施,确定责任民警,形成专项工作台帐,做到“一案一册”、“一案一措”、“一案一专班”。
多元化调解
          实行“5+X”调解机制,以派出所责任民警、司法所、社区、公益律师、驻社区检察官“五方”为调解主体,协调吸纳“X”为矛盾纠纷所对应的职能部门,构建“公安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格局,形成大调解、大化解工作体系,增强调处工作透明度和社会认同率,确保调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长效化跟踪
            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一项“民心工作”落到实处,在矛盾纠纷调解完成后,持续贴靠跟踪回访,定期把社区积极分子、治安户长和调解的部分当事人请回来巩固调解成效,增进相互感情,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确保辖区社会环境和谐有序。


(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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