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磋商凝聚共识 携手共话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20-12-10 09:47:17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部署,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启动诉前磋商程序,成功办理一起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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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位于文殊镇恒翔农业东北侧公路边一废弃的采砂坑,位置偏僻,近期被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由于破窗效应,在此处随意倾倒垃圾的情况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立即对该线索进行了立案审查。

         办案组经调查发现,本案公益受损问题涉及多家行政机关,且部分行政职能交叉重合。为了促使问题能够彻底解决,尽快实现保护公益的目的,办案组在同涉案行政机关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于11月25日邀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总站、文殊镇人民政府三家单位的负责人,就此案件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

         会上,办案组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展示了现场照片PPT,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本案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参会单位代表就行政监管权责范围,问题形成原因,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式充分的发表意见,溯源追因,直面问题,共商对策。最终参会单位达成共识,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12月1日至4日,办案检察官对涉案区域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发现堆放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此地周边出入口全都被封堵,再无倾倒垃圾的情况。

          该案是我院通过磋商机制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的又一次实践探索。通过磋商机制,使行政机关充分认识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了行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以最少的司法投入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的目的,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共利益。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磋商程序在公益诉讼案件中的运用,不断积累运用该机制保护社会公益的有益经验,力争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取得最佳办案效果,全面提升司法效率,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图 :李延俊 文:魏育红)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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