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疏导 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信心

发布时间:2022-05-31 18:03:24    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阅读量:

“我家孩子才两岁多,我没法出去工作,可老公总是责怪我问他要钱。所长,你也知道,孩子花费本来就高,家里生活开销又大,我不问他要能行吗!”社区矫正对象范某因为经济问题,最近总和丈夫发生口角,心里的委屈没地方说,情绪也比较低落。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范某情绪反常,就和范某拉起了家常。

  范某早年离异,与前夫育有一女,遇到现任丈夫后,两人又重组了新的家庭,并且生育了一个孩子。因范某患有耳疾,找工作比较困难,孩子出生后,家里开销大,范某便经营起了一家小餐馆,但是因法律知识淡薄,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被判处缓刑,餐馆也被迫停业。之后,范某一直处于无业状态,直到近期因为家里经济问题与丈夫发生多次矛盾后,范某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出去工作,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可是范某患有耳疾,多次找工作被拒后,心灰意冷产生了自卑心理,宁可在家里带孩子,也不愿意出门去工作。每次丈夫催促她找工作,她总是以孩子小,需要母亲陪伴为由拒绝,导致丈夫认为她怕辛苦,不愿意出门工作,双方经常为此发生矛盾。

  掌握了范某内心的真实想法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当晚就到范某家对其开展调解。通过引导夫妻双方面对面敞开心扉诉说心里话,让对方了解各自的不易和委屈,促使双方产生共情,打开心结。

  调解结束后,范某为难地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自己可以克服心理障碍出去工作,但是身份证丢了,经过向派出所户籍部门咨询,因网络信息录入存在问题,她的身份证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补办,并且她出去工作的话孩子没有人带,需要把孩子送回老家。《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内的,经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可以由司法所批准,并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备案”。范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未发生过违反管理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根据司法所平时监管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范某的具体情况,司法所批准范某外出三天前往户籍地办理身份证件并将孩子送回老家。

  三月的一天,范某从户籍地返回嘉峪关后第一时间到司法所前来销假,并希望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帮助其介绍工作。针对范某的具体情况及就业方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方打听,最终成功解决了范某的就业问题,范某也从工作中慢慢汲取到了勇敢生活的力量,树立了“相信自己能行”的自信心。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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