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综治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典型案例(一)

发布时间:2023-10-23 19:15:27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访调对接促和谐 工伤纠纷终化解

  基本情况

  2019年7月24日,张某在嘉峪关市某建筑公司从事电焊工作过程中受伤。经市人社局认定工伤后,张某就工伤保险赔偿款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确认某建筑公司赔偿张某未到位的工伤款74624.98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因工伤赔偿剩余款未支付且赔偿款项少,向某建筑公司讨要说法,并要求公司支付附加13个月的工资共计30万元,后遭某建筑公司拒绝,张某情绪激动,拒不离开建筑公司。

  调解过程

  市综治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市级人民调解专家团队进行现场调解。专家团队通过采取与张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背对背的沟通方式,了解双方诉求,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及矛盾争议点的情况下,从国法、人情角度出发,提出解决办法。并告知某建筑公司如不履行判决,将承担不利后果。

  调解结果

  经过市级人民调解专家团队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张某变更了最初的诉求,降低了赔偿标准,在尊重生效判决的基础上,要求某建筑公司支付其回家路费5000元。某建筑公司当场兑现路费,并于第二天将剩余赔偿款项全部支付给张某。其后市综治中心运用“中心吹哨”的机制,协调派出所为张某购置返程车票并送其乘车。次日,专家团队对张某进行了回访,其已经安全到家,并对专家团队的调解以及综治中心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至此,张某与某建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通过访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信访问题的典型案例。作为一起因工伤赔偿引发的涉民生案件,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针对此类矛盾纠纷,综治中心充分运用访调对接机制,由市级专家调解团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发挥人民调解方便、快捷、高效的特点,彻底解决了一起“案结事未了”的民生问题,实质性化解了一起信访案件,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振凤

主办:中共嘉峪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甘肃法治报

甘公网安备 62020102000082号

Copyright © 2019-2020 甘肃法制报 All Right Reserved   陇ICP备19004392号-1
返回顶部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