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以法治督察之力助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3-10-24 17:40:28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近年来,嘉峪关市充分发挥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重要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大法治督察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拓展法治督察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打造领导干部述法、法治考核、法治督察、追责问责的法治监督体系闭环,推进督考监协同发力,助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全面统筹,从讲政治的高度

  下好法治督察“一盘棋”

  科学谋划,明确方向。深刻领会法治督察的政治属性,把法治督察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考核事项列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将全市88家单位纳入督察范围,形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安排、依法治市办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协同参与”工作格局。周密部署,严格推进。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每年制定督察计划,由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带队,抽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督察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督察标准,提出纪律要求,规范“计划报批,督察准备、实地督察、督察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等工作流程,确保督察顺利开展。高效协作,促进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纪委监察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围绕推进依规治党、实施党内法规、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等开展工作,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整改落实等纳入法治督察内容,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监督合力,增强法治监督工作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协调推进,构建全市法治建设共建共抓共享工作格局。

  守正创新,以促发展的广度

  打通法治督察“最后一公里”

  聚焦中心大局,精准督察。紧紧围绕“三地两点”功能定位,聚焦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嘉峪关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规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优化营商环境及民生领域突出法治问题、法治建设自查和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2019年以来,开展全面督察5次,专项督察6次,深入三镇进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4次,推动法治督察全覆盖。聚焦责任落实,科学督察。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突出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完善述法制度,每年结合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全市88名部门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和个人进行大会述法,460名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法,从主观上推动领导干部做到“学、讲、用、述”,从客观上抓实“考、评、督、责”,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调取执法案卷、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多渠道了解被督察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确保法治督察针对性。聚焦法治为民,靶向督察。围绕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紧盯法治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道路运输、城市客运、货运源头等企业一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研走访,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紧盯“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群众基本生活保供情况,开展依法打击哄抬物价等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找茬”检查,全力护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健康成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法治督察实效性。

  立破并举,以利长远的尺度

  写好法治督察“后半篇文章”

  注重跟踪问效,开出药方。采取“通报+整改”双向并行方式,紧扣督察发现问题,梳理形成共性问题清单和个性问题清单,印发督察情况通报,进行点对点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实行销号管理,将本轮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下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督察不走形式。注重成果总结,树立典型。坚持督考结合,将法治督察结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指标,报送市委组织部计入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总成绩,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监督等重要依据和参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挖掘总结基层首创特色做法,《深化法治建设进校园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持续优化企业服务》等典型案例被《依法治省工作动态》刊发;《积极创建“无讼”社区,有效深化“诉源”治理》获评为2021年度“甘肃省首届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优秀案例”,“法院+保险”联动助力执行攻坚机制被最高人民法院选编为司法改革典型案例。注重强基固本,建立机制。以推动建章立制、服务大局为重要落脚点,及时剖析全市法治建设存在问题深层次原因,针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多等,及时修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方案》;聚焦法治督察形式单一、考评量化指标不细、压力传导不够等短板,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细则》,实行平时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方式,细化督察问责追责措施,夯实第一责任人落实,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工作安排在嘉峪关落实落地。(供稿:嘉峪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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