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未成年人,未检检察官从不缺席

发布时间:2022-04-11 17:31:17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收到一封特殊的“信函”:钢城街道办事处反映,辖区内一名就读于一年级的孩子小刚(化名),父母离异后由父亲担任监护人,因父亲涉罪,将小刚寄养在了其朋友家中,后又转为寄养在小托班。未检检察官根据社区提供的具体信息开展详细调查,多方面了解到,小刚父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因涉罪对小刚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检察机关应当积极进行监护干预。

   明确问题和方向后,未检检察官联系到小刚母亲并向她讲述了小刚的生活现状,小刚母亲表示愿意接小刚一起在老家生活。之后,未检检察官来到照顾小刚的小托班与小刚进行了交谈,了解了小刚的思想情况,并为其送去生活和学习物品。随后,未检检察官来到看守所见到小刚父亲,并与他商议变更监护权事宜,小刚父亲表示,自己的亲属可以代为监护小刚,拒绝将小刚的监护权变更为其母亲。于是,未检检察官又联系到了小刚父亲的亲属,都表示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小刚。未检检察官再一次来到了看守所,耐心地向小刚父亲讲解了孩子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目前小刚由母亲暂时抚养最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4月5日早晨,小刚母亲委托来接小刚的亲属到达嘉峪关,确认核实过身份后,检察干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在嘉峪关市高速路口将小刚安全送到亲属的身边,当天下午,小刚顺利回到了母亲的身边。(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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