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取得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2-07-08 18:29:41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虚假诉讼领域民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以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两级检察院共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5件,在办2件,办结33件。其中,市检察院办结24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全部采纳后已依法改判6件,1件已启动再审;提出抗诉1件,法院正在审理之中;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终结审查15件。城区院办结9件,其中7件移交市检察院办理;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市检察院采纳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虚假诉讼领域民事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

  加强线索发现 开辟案源渠道

  自最高检开展虚假诉讼领域专项活动以来,市检察院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排查线索,主动出击,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借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办理的“套路贷”“高利贷”等30余件刑事案件进行重点排查、逐案分析,及时发现6条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并依职权立案,经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6份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全部改判。

  加强沟通配合 推行多向协作新模式

  健全办案协作配合机制,两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主动对接,做好上下联动工作,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加强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健全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办案过程中发现刑事犯罪线索,及时将收集梳理出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依托刑事案件侦办情况,依法对民事案件提出监督意见。通过畅通系统间的线索移送渠道,加大对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的刑事、民事打击,维护司法公正,共筑司法诚信。截至目前,本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案件线索6件11人,公安机关已立案3件3人。

  积极发挥民事调查核实权 实现精准监督

  调阅法院诉讼、执行卷宗,案件相关公司、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会计账册等,认真审查梳理案件证据材料;扩大人证调查范围,对知情或参与过程的第三人及相关利益方也进行调查,对比剖析剔除虚假信息;根据办案需要,实地走访案发地、关联公司,了解案件发生时的条件和周边情况,力争还原案件真相。办案模式由过去的“坐堂审证”转变为现在的“主动搜证”,保证案件证据链清晰,审查认定有据可循。经市检察院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的涉虚假诉讼的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监督率达到了100%,实现了精准监督。持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常态化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根据省院民事检察工作要点的要求,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工作。严格落实虚假诉讼“一案双查”,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通过联合调研、会签文件、信息共享等方式,深挖案件背后司法人员违法履职、失职失责问题,不断完善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健全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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