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可在嘉峪关市新华社区却有这么一位老人,虽有三个儿子,却老无所居、老无所养。近日,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宏伟、法官邢剑影深入该社区,为老人落实了老有所养的问题。
9月2日,新华社区下沉法官刘宏伟从社区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有一高龄老人因退休工资未认证无法自己生活,其三个儿子又拒绝赡养。刘宏伟得知情况后,立即与社区工作人员协调联系老人及其子女,并与法官邢剑影一同前往新华社区对该赡养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中了解到,老人今年已经82岁,有三个儿子,其中大儿子现定居外省,其余两个儿子均在嘉峪关。老人原有房屋一套,已经在老伴生前过户给小儿子,2021年其老伴去世后,三个儿子对母亲的赡养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老人目前处于老无所居、老无所养的困境。法官们认真听取了老人的诉求,组织老人和其在嘉的两个儿子进行当面调解,并联系老人外省的儿子通过视频通话的方式参与调解。两位法官从情、理、法出发,普及有关赡养的法律知识,让当事人明白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并利用多年审理婚姻家事纠纷积累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开展调解工作,弥合老人和儿子间的亲情裂缝。
经过耐心调解,老人和三个儿子解开心结达成赡养调解协议,其小儿子同意老人居住在老伴生前过户的房屋内,并且每月另支付老人500元生活费。此次下沉社区调解切实解决了老人的现实困难,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成功将矛盾化解在社区,有效防止了矛盾扩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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