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院出台《办法》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融合

发布时间:2024-04-08 17:07:02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嘉峪关市教育局等11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充分协商沟通,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积极构建“多元”救助新格局,为嘉峪关市打造“六个典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办法》坚持“主动救助、有效救助、及时救助”的工作原则,围绕加大司法救助过程中对困难当事人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救助目标,通过25条规定明确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救助范围、救助方式等事项,从线索互移、联席会议、跟踪回访、社会协同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协商,联合搭建协作平台,助力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

  《办法》强调,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检察机关与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打通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实施精准救助,形成帮扶合力,助推“输血式”司法救助和“造血式”社会救助深度融合。

  《办法》明确,要以检察机关充分履职为保障,强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协同发力。在落实救助机制上加强衔接,建立检察机关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口联络、救助信息共享、双向衔接转化、落实情况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会商和日常沟通,提升救助质效。在优化救助方式上有机联动,协调开展就业指导、民政补助、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等手段为一体的多元化救助体系,用足用好各自帮扶救助政策,不断拓展救助的广度、深度、力度。在增强救助实效上强化协作,建立常态化联合回访机制,及时对被救助人救助情况进行跟踪,对生活状况与社会效果进行评估,推动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被救助人困难解决到位。

  《办法》要求,嘉峪关市检察院要依托救助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大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力度,优化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做到“应救尽救”,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实落地,发挥司法救助在救急解危济困、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供稿: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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