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0-10-14 14:47:22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10月13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主要精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康志主持会议,全体在家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重要讲话主要精神、张军检察长在吉林调研时的讲话主要精神,传达了最高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违反会议纪律的情况通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公职人员做好相关文明行为的通知》文件主要精神。
          会议强调,理论学习内容不但要入脑入心,更要体现到日常工作中来,切实指导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要切实学深悟透,领会精神实质
          要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深刻内涵,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青年干部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练好“七种能力”,强化检察本领,同时要深入对照张军检察长在吉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全面对照各条线检察工作任务目标,紧扣核心数据,补短板,消空白,提早谋划部署,严格把握要求,创新检察工作方法,深挖检察工作亮点,在最后一个季度再发力、再推进,为2020年检察工作交上满意答卷。
要强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要认真学习最高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要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律要求
          要对会议通报的案例引以为戒,牢记纪律规矩红线坚决不能碰,要做到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严格、全面的落实省、市以及院党组要求,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要求做的不折不扣完成,不断强化遵规守纪意识,同时,以市委组织部《关于公职人员做好相关文明行为的通知》文件要求自己,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身作则,带头示范,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巩固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要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检察机关党建工作
           要深刻学习领会全市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全面对照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会议反馈问题,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出实实在在的效果。(图:屈金鑫  文:潘玥彤)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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