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嘉峪关中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0-11-05 09:31:49    来源: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量:

           11月4日下午,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退休同志的处分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茹作勋参加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出席会议。
          茹作勋在讲话中强调,纪律处分是手段,警示教育是目的。全体干警要从近年来我市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警、以案为镜,严守党纪国法,始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紧紧抓住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核心,始终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纪律,行动上讲规则,彰显严于律己的政治品格,自觉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茹作勋强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没有一颗敬畏之心,早晚会出问题。要敬畏党和组织,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任何时候都要服从组织、维护组织,执行党的纪律,贯彻党的决定。要敬畏人民群众,时刻牢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牢记为民宗旨,永怀爱民之心,把干事创业的丰碑树在人民的心中。要敬畏手中的权利,在权利面前少一点欲望,多一点惧怕,清醒认识权利,正确对待权利,坚持公权公用、公权为民。要敬畏社会道德取向,坚持不懈地立德、修德、树德,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
            茹作勋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今天早上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市委李忠科书记的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纪国法当做红线画在心间,当做戒尺置于手中,当做“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头顶,永远不逾矩、不越线。要严格遵守党章,自觉遵守党章要求,坚决维护党章权威,经常以党章为镜,检查自己有没有履行党章的各项规定。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切实做到“五个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作为领导干部,更应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是否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领导干部的身份,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始终做到慎独慎微,筑牢第一道防线,扣好第一粒扣子,时刻保持清醒理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政治能力、政治品格,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会上,受处分的同志表示诚恳接受组织对其处分决定,并作了表态发言。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琴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作表态发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光辉主持会议,其他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机关党委委员、员额法官及部分退休老同志参加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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