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扩大教育整顿活动外延

发布时间:2021-05-26 18:51:00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助力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持续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嘉峪关市政法教育整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任务清单》,认领了2项检查任务,重点是对2018年以来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检查,目标任务是通过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未交付执行罪犯和脱管罪犯,入矫、解矫是否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报请、审批、裁定以及交付、鉴定、执行环节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相关职务犯罪线索。认领任务后,市人民检察院“四步走”,确保专项检查落地生根。

科学统筹  确保检查重点突出

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前提是要对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流程等做到心中有数,为此,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在秉承坚决保证教育整顿线索核查组工作顺利开展的原则下,科学统筹任务分工,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指导,部门负责人加内勤具体负责的专项检查小组,对2018年以来所有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负责人员和重点任务后,分管检察长召集检查小组人员共同研究学习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报请、审批、裁定以及交付、鉴定、执行环节的流水程序,尤其确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相关鉴定机构的资质等重点检查事项,为后续开展专项检查奠定了理论基础。

调取档案  确保检查有的放矢

检查小组人员向市城区人民法院调取了2018年以来由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12名罪犯的人员名单,其中裁定后转入外地执行4人;向市司法局调取了2018年以来所有因暂予监外执行在嘉进行社区矫正的15名罪犯人员名单,其中外地法院裁定后转入本市执行社区矫正7人。综合市司法局、市城区人民法院的名单,2018年以来,实际因暂予监外执行在嘉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共15名,其中3人已死亡、7人已收监、1人已解矫、1人因怀孕被取保候审、3人在矫。对照名单,检查小组向市城区人民法院调取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判决、裁定书以及相关的鉴定文书,向市司法局调取了入矫、解矫的相关文书,对所有档案进行核查,针对核查出的问题,及时记录,逐案形成书面评查意见,并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切实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逐人见面  确保检查见人见事

市人民检察院与目前在矫的三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逐人见面、逐人谈话,进一步了解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期限、病情恢复情况,以及社区矫正期间的请销假、现实表现,并提醒在矫人员及时复查病情,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义务,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同时告诫在矫人员,一旦发现存在病情造假或者康复后隐瞒不报的,市人民检察院会立即监督收监执行。与在矫人员约谈后,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座谈,就抓实抓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日常监管交换了意见建议,达成了共识。

建档立案  确保检查圆满落幕

通过查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档案,2018年以来所有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批、裁定、鉴定、交付执行等环节不存在问题,针对个别案件档案和文书存在瑕疵的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已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函告的形式,通知市城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及时更正文书、及时完善档案,并将相关文书移送市人民检察院,最终实现了一案一档、一人一档。(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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