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机关以“三个突出”创新考核机制打造胜任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高素质聘用制书记员队伍

发布时间:2020-04-02 15:24:56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为不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打造高素质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根据省检察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嘉峪关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三个突出”优化聘用制书记员年度考核,取得了较好成效。
 突出科学性,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和精准到位
         在考核指标上,突破以部门自评和全院民主测评为主导的传统考核模式,设置可具体量化评分的工作业绩考核和检验聘用制书记员自身实力的综合能力闭卷考试,适当降低民主测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评价所占权重,使考核指标更加聚焦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需要和检察工作素质要求,更能检验聘用制书记员自身实力和岗位工作实绩。在评分标准设置上,根据考核板块的不同特点,按照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其中综合能力考核占30%,工作业绩考核占30%,民主测评占20%,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评价占10%,院党组综合评价占10%。科学量化考核指标、选择考核方法、确定分值权重,采取定量定性指标和特殊加减分指标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避免了“算总账”和“一刀切”情形,保证了考核的公平公正和精准到位。
 突出全面性,确保考核全面覆盖和客观真实
          工作业绩考核内容囊括了年度内协助办案量、文字材料撰写量、教育培训情况、受表彰奖励情况、集体活动参加情况,有效检验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工作实绩和学习能力;综合能力考核内容涵盖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法律专业知识和综合性材料撰写,有效检验了聘用制书记员政治综合素养和岗位专业能力;民主测评坚持了德、能、勤、绩、廉全面覆盖,有效检验了聘用制书记员日常工作表现和群众满意度。既能全面体现出聘用制书记员自身实力和工作实绩,又能客观反映出聘用制书记员德才表现和群众评价。
 突出实用性,确保考核以考促效和以评促进
         把考核结果与等级晋升紧密结合,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聘用制书记员予以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等级晋升重要评价标准。把考核结果与奖惩运用紧密结合,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甘肃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把考核结果和整改提升紧密结合,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由其本人向所在部门作出书面检查,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并帮助其限期整改。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让能干肯干会干干出实绩的聘用制书记员脱颖而出,对考核综合成绩靠后的聘用制书记员起到警醒、促进作用,真正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更好发展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田发辉)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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