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 强化检察担当

发布时间:2020-11-11 19:54:39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思考、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利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检察院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重大企业项目建设实施细则》、《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率先实现转型跨越、率先建成小康社会37条措施》等制度举措,建立涉企问题院党组成员挂牌办理制度,依法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5件57人,走访市规模以上以上企业380余家,帮助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线索35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300人次。
积极开展精准帮扶服务“三农”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
    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双促双增”和精准帮扶工作的要求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活动,选派1名科级干部驻嘉峪关村、2名年轻干部赴环县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完成了嘉峪关村478户1518人的“一户一策”建档立卡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国家政策宣讲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2场次,依法起诉侵犯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犯罪6人,为农村地区的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服务生态环境建设
助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积极协调行政执法机关,集中力量联合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活动,深入厂区、矿山、工业园区调研摸排,探索建立生态复原、执法联动等机制。2020年1至11月,共走访相关行政单位26家次,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3件,立案31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4件,立案2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25件。
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
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结合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积极捍卫全市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摸排食药领域案件线索14件,依法立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梁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件,公安机关立案2件。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以检察担当致力平安建设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深入推进做优刑检工作“百日大提升”行动,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26件192人,受理审查起诉449件705人,充分发挥审前把关和过滤作用,批准(决定)逮捕93件138人,提起公诉220件335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依法不批捕32件53人,不起诉148件188人。
立足检察职能加大保护力度
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
    以“送法进校园”、法治副校长“一对一”帮扶活动等为抓手,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非羁押诉讼、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联合市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等7个部门会签全省首个《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联合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未成年人关护教育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程帮教。2020年1至11月,办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8件10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2人,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8人)、审查起诉案件13件18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7人,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1人)。对作出不起诉的2名涉罪未成年人定期进行跟踪帮教,开展“法治进校园”线上线下法治宣讲共计17场次,覆盖学生48699人。(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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