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职务犯罪检察案件质量关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0-12-02 09:46:50    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量: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刑事检察工作会议部署,严把职务犯罪检察案件质量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加大职务犯罪的办理工作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加强与监委的配合衔接,加大对职务犯罪的办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强化向同级党委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严格落实办理厅局级职务犯罪案件向省院第三检察部报备制度。2020年1月1日至11月19日,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9件28人,所受理的19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

加强沟通 建立常态化衔接机制

在监察体制和内设机构双重改革、程序衔接尚处磨合期的背景下,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以强化沟通作为监检衔接工作的抓手,努力打通内外两条通道。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市监委的沟通协调,针对案件提前介入、管辖移送、强制措施执行等问题进行会商、确定衔接细节,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做好内部协调联动,第二检察部积极协调市院案管办、城区院、办公室等多个部门,为职务犯罪案件在受理分流、文书制作、办案用车保障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

强化办案规范 严格把好案件关口

一是工作前移,在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衔接、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政治站位高、办案效果好。二是高度重视、适时推进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工作,在事实认定、证据标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实现“办案关口前移、扎实做在前面”,大大提高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理效率。三是针对改革后监检衔接中常见的“留置转刑拘”、办案期限等问题,通过对相关规范和实践办法的梳理总结,促进工作衔接。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特殊性,要求案件受理后充分利用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同步审查证据材料,一般案件要在决定逮捕前完成全部证据审查,针对梳理出的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在逮捕后十日内完成与监察机关的沟通对接,为一个月内完成补证和全部审查起诉工作打好基础。

积极探索案件分流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积极探索案件在案件受理之初,嘉峪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即启动初审分流程序,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分流引导、配给办案力量,对案情重大复杂、办案任务量庞大的案件及时和城区院沟通协调,确定办案人员。同时,在审慎原则基础上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领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就程序适用、精准量刑等内容与法院进行沟通,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张仙芝)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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