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党建引领“点燃”市域社会治理红色引擎

发布时间:2020-12-03 17:46:37    来源:嘉峪关市委政法委    阅读量: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新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总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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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基层党建  

让乡村治理“活”起来

        以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强化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抓手,有效推动党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落实落地。坚持选、育、管、用并重,将理论与实践锻炼紧密结合,加强对“一肩挑”人员、专职党组织书记、选调生村官、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结合2021年村党组织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大力实施农村“三链”建设,探索“党组织+经营主体+农户”发展模式,助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模式,突出产业、合作社在群众增收中的支柱作用。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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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农村文明 

让乡村风气“纯”起来

         建成法治文化广场4个,党建文化广场1个,乡贤馆1个。以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榜样树立为主要抓手,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时代文明新风尚。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村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文化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等队伍24支,今年以来开展环境整治、法制宣传、文艺演出、帮扶救助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100余次,以志愿服务的良好成效引领农村乡风文明,社会风气和村居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的村风民俗写入村规民约中,并与全体农户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使广大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婚丧事办理观念,形成移风易俗的良好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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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村建设  

让乡村振兴“亮”起来

          不断强化村党支部对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的支持领导。健全村党组织权利、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按照《嘉峪关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6条》要求,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建立镇、村普法骨干队伍,把普法宣传与解决村民最关心、最实际的问题结合起来。培养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解决,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依托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议机制,设立善行榜、红黑榜,开展“身边好人”“孝老爱亲模范”等表彰激励活动,进一步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郊区党工委供稿)



责任编辑:陈振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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